冬小羽己经提前将桌子摆好,等着邓文安回来。
这些天两人都会在饭店吃饭,在店里吃饭有两个好处。
第一个好处就是有例汤喝,第二个好处就是饭不够吃,可以打多点饭吃。
冬小羽的饭量比较小,从来没有去打第二次饭。
邓文安就不太一样,他都会去打第二次饭。
今天两人没有在饭店吃饭,而是选择打包回来吃。
因为外面下着雨。
邓文安将饭菜放在桌上,说道:“还好打包回来吃,不然我要成落汤鸡了。”
刚才在饭店的时候还好,撑着把雨伞走回来不会被淋湿。
现在大风吹过来,雨水肯定能飘到自己。
“这雨下的真大。”冬小羽说道。
现在雨越来越大了,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这种天气就算有雨伞,都会淋湿衣服和鞋子。
邓文安将雨伞放到阳台,然后回到房间,关好落地窗。
三轮车上一首放着一把雨伞,他就是为了预防这种下雨天准备的。
一个月前,下起了一场大雨。
邓文安从仓库一路跑回来,衣服和鞋子都被雨淋湿了。
衣服倒是小问题,反正每天都会洗,鞋子湿了就很麻烦。
两人坐在桌旁,吃着盒子里的饭菜。
邓文安注意到冬小羽时不时朝阳台那边看,他以为是在看雨。
有些人喜欢下雨天。
下雨天通常让人感觉宁静,雨声有白噪音的效果,有助于放松。
雨是液态的时光机,能瞬间将都市丛林切换成水墨剧场。
别有一番风味。
邓文安以前很喜欢雨天,现在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
这得看下雨天在哪里,以及正在做什么事情。
如果下雨天在外面上班,那肯定是不喜欢下雨的。
如果下雨天在屋子里睡觉,那肯定是喜欢下雨的。
“阳台那电磁炉还能用吗?”冬小羽突然问道。
阳台的角落一首放着一个电磁炉,她在这里借宿了半个月,从来没见过邓文安用那个电磁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