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陪审团各位成员,当时案件被定性为抢劫引发的意外事故,但是时隔七年,案情有了重大的转变,我们怀疑当时的抢劫并非是意外,而是有人买凶蓄谋。”
何律师的陈述结束,也就代表着这起案件的性质有了巨大的反转,从意外变为谋害案。
法官听完之后,要求原告方提出证据。
何律师列举的第一项证据,是关于秦玉珠买凶时的录音一份。
他们已经将这个证物装在透明塑料袋内,呈递上去。
法官让助手播放证据内容,很快,一段录音完整的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
一个女人在电话里吩咐对方,将蓝雪烟除掉,不让她去江川大学调查留学的事情。
女人在电话里说了,事成后,会给对方一笔20万的酬谢。
录音结束之后,法官提问,“这份录音里只提到蓝雪烟的名字,买凶者是谁?受雇人又是谁?受害人要去江川大学调查什么事情,请原告方陈述清楚,否则无法判断录音证据有效。”
何律师看向沈星晚,沈星晚点点头,站起来。
“法官大人,这份录音是我从受雇人李旺和高磊那里得到的,也是他们录下的。录音里的买凶者就是她!坐在我对面的被告人秦玉珠!”
“不是我,我没有做过。”
秦玉珠当庭狡辩。
法官落锤,示意被告安静,让原告继续陈述。
“七年前,我上大学时期,获得江川大学留学保送名额,但在我已经准备好出国留学前夕,我的名额突然被告知取消了。我的母亲很不理解学校的做法,她打算去学校找领导询问清楚,可是就在她去往江川的路上,遭遇了飞车抢夺。
“当时两名抢劫犯骑着摩托车,他们把我母亲硬生生的拖行了好远才松手,导致我母亲脑袋撞在路边的石基上……后来我母亲虽然保住性命可是却成了植物人,昏睡了七年。
“前阵子两名肇事者出狱,我找到他们,他们给我提供了这些证据,我才知道当年的事情,不是意外,而是人为,所以,今天我才坐在这里,请求法官和陪审团,能够还我母亲一个公道!我的陈述完毕!”
沈星晚说完,深深鞠躬,坐回位置上。
法官和陪审团们都在交换意见。
接下来轮到辩方律师发言,秦玉珠请来的辩护律师站起来就反驳了原告的证据。
他们认为录音证据不实,很容易被伪造,而且录音内并未提到秦玉珠的名字,无法断定买凶者就是秦玉珠。
对于这种诡辩,何律师也给予强有力的反击。
双方律师当庭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辩论,最后,何律师再次列举出第二项证据,也就是秦玉珠亲笔写下的承诺书,只要双方能够替认罪坐牢,出狱后会再次补齐两人30万尾款。
承诺书上有秦玉珠的签名和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