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云和小头目蹲在地上,看着面前波光粼粼的湖水,听着琴室内悠扬的琴声,抽着烟,喝着酒。
“林哥是真牛B。”
打开一瓶勇闯天涯,小头目十分佩服的对林飞云说道:“为了撩妹,还真是不惜下血本。”
“而且他这撩妹的技术,也真是太高明了。”
“还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演技都可以拿奥斯卡小金人了。”
“我要有林哥三分之一的本事,也就可以追到萧萧了啊。”
“唉。”
小头目和林飞云碰了一下酒杯,有些感慨道:“喝酒,喝酒。”
“可不是。”
林飞云深表赞同道:“我也是彻底服了。”
“这琴馆你花了多少钱买下,这老板愿意卖给你?”
小头目狐疑的看向林飞云,开口说道:“我之前用天眼查看了一下,这琴馆的原主人,好像是个女人?”
“是啊,而且还是个美女呢。”
“是个二十出头的大美女,身材一级棒。”
“但……”
“唉。”
林飞云看着湖面,一声凄苦的长叹。
以前看到这样的美女,他早就立刻动手去撩,想要搞定推倒了。
而现在。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啊!
“她就这么轻易的卖给你了?”
小头目没有意识到林飞云的愁苦,疑惑的询问林飞云道:“这么好说话啊?”
“当然没这么好说话,一开始她说什么都不愿意卖。”林飞云笑道:“这琴馆价值一个亿,我出价一亿五千万,她都不卖。”
“那你怎么搞得?”
小头目疑惑的看着林飞云,缓声说道:“这也正常,一般搞这种琴馆的人,都不缺钱,都是高雅的人,不会轻易为钱低头。”
“她比较喜欢狗,这琴馆里养了不少哈士奇。”
“她说不卖,我就当场杀哈士奇给他看。”
指了指一旁有些松软,显然是刚刚有人挖掘的草坪,林飞云笑道:“我当着他的面,活埋了三只哈士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