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的日子可想而知,所以,还是那句话,放过彼此吧。” 林美美把所有的一切,都交给张元来操作,当然,她也付给了他足够让他操办这些事情的律师费。 现在,别说一切证据的存在,让兄妹俩就算打官司也赚不到便宜,哪怕能赚到便宜,他也不可能接他们的案子。 这是他做为律师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朱同学,林女士在问你们的时候,并不是开玩笑,她应该是早就有了这方面的决定,才会提前问询你们的意思。 在法律上来说,她这样做的确是不合适,但是,之前你们的一些行为,让她和你们一起生活丧失了信心,所以,你们真的要打官司,无论是从经济方面考虑,还是从精神方面考虑,都是弊大于利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林女士的精神状态并不是特别好,继续和你们生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