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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九章 梅殷 老朱这柄刀还是不够利待我让他变得更锋锐(第4页)

在这里,他不是那个大明的太子,不需要有太多太多的讲究。

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来自己家妹夫家做客的普通舅哥。

不必时时刻刻注意,可以过回平常人的生活。

这里要对他而言,简直别提有多好。

梅殷以及闻着味就过来的李景隆,还有宁国公主他们,对于朱标在这边的行径,早就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已经习惯了。

新过门的刘秋烟,整个人都被震动的不行。

一边吃,一边不时会朝着朱标这边悄悄的看上两眼。

心里一片都是震动。

话说,朱标这个当朝的太子,来到这边之后的表现。

和她在此之前,所知道的太子,那是完全不同。

可以说是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谁能够想到,在以往的传言之中,温瑞如玉,做事非常的稳当,非常收礼,可以说,整一个就是特别完美的继承人的太子朱标,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梅殷也弄了一个羊头,在这里大快朵颐。

吃羊头,一般会吃的都是先吃羊脸。

把羊脸上的肉撕下来,配上一些韭花酱,那吃起来味道简直别提了有多绝!

吃过了这些后,再吃羊耳朵,麻辣鲜香,味道简直别提了!

而且,那小脆骨咬着嘎吱嘎吱的,越吃越让人觉得美味。

吃过这些再把羊舌头给弄出来,配上韭菜花酱,那这种感觉别提有多美!

可以说算是羊头上面,最为好吃的地方了。

肉吃完后,再拿刀子把羊骨头给撬开。

露出里面的脑子。

吃起来滋味同样特别的绝。

刘秋烟这个,以往从来没有吃过羊头,并觉得羊头不会好吃的人。

这个时候,居然是默不作声的,干掉了一个足足五斤大的羊头!

辣的嘴唇都红了。

只觉得无比过瘾。

话说,在此之前像这些没有什么肉的蹄子,头等东西,她都不吃。

并且,也不觉得这东西会有多好吃。

但是现在,来到了双水村那边,跟在了夫君身边,品尝过了。

他才发现,自己在以往的时候,这个看法到底有多么的错误!

也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说这些东西不好吃。

而是别人根本就不会做!

同样的食材,在夫君的手里那就是无上的美味。

不会做的人来做的话,只会白白糟蹋了上好的食材!

吃了一个羊头,太子朱标又吃了两个羊蹄。

就这还不够,后面梅殷又下了一点面,就着卤羊头,羊蹄儿的汤给浇了,拌着吃。

几人又溜了溜缝。

朱标洗过手后,躺在躺椅上,整个人显得有些懒懒的。

长出一口气:“舒坦,这才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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