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内部管理呢?我只谈一点,就是大家在外面消费的招待费,你们要跟消费的餐厅,舞厅,包括租车的车主。不管是在哪儿花的钱,都集中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二,三,这几天来结账。
我不可能这三天都没有时间吧?
现在没个规矩,办公或者找人谈话时,突然来一个人说要报发票。所以,这件事要规范。
你们个人或者科室在外面消费的款项,从5月份开始,要催促人家来报了,以后,也按这个规矩,当月开支当月结。逾期不批。
为什么呢?我当主任的,每个月的费用也要心中有数吧,多了要控制。以前的我不管,基本上是大家消费的,来了就批。以后的,大额消费,我要管一管。”
这番话,看上去没有一点问题。但我作了强调,果然到了5月26日以后,来报发票的店主真是踏破了门槛。
我有一双金睛火眼,发现有一家店子用餐有如下特点:
一,店子叫农家小炒。二、几乎没有别人签字,都是黎琴琴签的。三是数额也不是很大。几十几百不等,三百以上发票都很少。
我扫了一眼,用心记住,然后很快批了。
来人走后,我把舒展叫来,指点着上穿白背心,下穿蓝裤子,准备骑单车的人说:”跟踪他。“
20分钟之后,舒展回来了,他看里面还有人,推开门看一下,又关上了。
等批发票的全走了,他才进来汇报,他毕竟是当过侦察兵的,汇报得很仔细。
“这家店子在开发区东头一个叫【幸福苑小区】的门口,是家不大的小炒店。没有进去看,但从车里往里瞅了瞅。店子不大,但比较干净。
小区不是高档住宅区,问了一下,是个公寓式的小区,来开发区工作的外地人居住的比较多。有很多城里人在那儿买了房子,主要是用来出租。”
我听了,点点头说:“辛苦了。”
他退回外间。
我画图推理。
黎琴琴在那儿吃饭的次数多,金额不大,证明她有一套房子在那个小区。
每次数额不大,应该是一个人,或者两三个人在一起吃。
但是,黎琴琴在市区有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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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可以推断出——黎琴琴在那儿吃饭。她的房子不是用来出租的,租给了别人,她就不必要到那个店子去吃饭。
一个下意识的反应立即出现在我脑海中:
黎琴琴在那儿有套房,不用来出租,在那儿销魂。外来人租住比较多。她买一套房子用来出租,表面上合情合理。
买下来没租出去,这也可以理解。价钱没谈好啊,没有合适的租主啊。当然,另一点是不正常的,既然你不住在那边,为何经常在小炒店产生消费?
这是一条非常好的线索。
这时,就不能让舒展出面了。他开着单位的车,目标太明显。
于是,我拨通了旭哥的电话。问道:“在哪?”
“在你的地盘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