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年少得志,你没有薛仁贵的骄傲、自大,也没有程处弼的耿直、不懂变通。”
“至少,在本王面前,懂得低调,懂得圆滑,懂得伸缩。”
陆炳眼神坚毅,“末将只想为殿下殚精竭虑、粉身碎骨,绝无二心。”
“以此报答殿下知遇之恩,提拔之恩,培育之恩!”
李恪点点头,“你的决心,是本王想要看到的。不过,光是有决心,绝对不够。”
“你必须拿出自己的本事出来,才足以说服本王重用你。”
“望殿下吩咐。”陆炳听出贤王殿下总算是要让自己为他做事情了!
这是大唐数以万计的好男儿,梦寐以求的机会阿!
进入了锦衣卫,若不能为贤王殿下做事、牺牲,那就跟一条咸鱼没有任何区别阿!
“陆炳。”李恪面露诡异的微笑,“你怕是吗?”
“不怕!”陆炳双眼猛然间亮起,两个眼眸就像是闪烁着晶莹剔透的宝石一般,甚是好看!
是要涉及生死了吗?
那绝对是重要的任务阿!
来了……
晋升的机会来了!
为国献身的机会来了!
富贵险中求!
陆炳从小到大就没有想过,自己的这一生会是平平淡淡地度过!
他虽然懂得进退,知道隐忍,晓得圆滑,深谙世事,骨子里却也跟程处弼、薛仁贵一样,是一个极度渴望战场,向往挑战危险的热血男儿!
正因如此!
从亲率两万军民,击溃岭南十万土司、匪军的岭南王殿下。
到亲率三千岭南,大破吐蕃十万大军的贤王殿下,才会是天下热血男儿的信仰、战神!
“好,那这封战书,你自己看过。”
李恪从衣袖中拿出一封血字战书。
他瞟了眼单膝跪在地上的陆炳,眼神复杂,稍稍犹豫了片刻,还是选择递给了陆炳。
陆炳接过了战书,先是对李恪叩首,才打开用鲜血写的战书,一看内容……浑身颤栗!
李恪见状,负手道:“大唐的百姓推崇、仰慕本王,拥护本王,是因为本王能给他们带来充足的食物和衣服。”
“同时又能给他们带来胜利的喜悦,带来荣誉感和自豪感。”
“但是,突厥迟迟驻扎二十万大军在大唐的边疆,迟迟不敢进攻。”
“吐蕃十多万葛尔丹军团,拥有足够的人数优势,却仍然要向吐蕃各界增援,即使扩军到二十多万,仍然不敢踏入庭州地界半里。”
“还有党项、新罗、高句丽。他们这些年快速崛起,在吐蕃、突厥、大食国等较为强大的军团不断地周旋,却依旧不敢对大唐帝国撒野。”
“并不是因为敬畏、畏惧、害怕于本王,而是担心岭南军队,畏惧薛仁贵,恐惧程处弼!”
陆炳闻言,额头不由地冒出冷汗。
他双手握紧血书。
此时,陆炳的心中倒是开始明白……
贤王殿下为何没让自己前往庭州,抵御吐蕃大军的良苦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