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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第2页)

皇上已然知道此事,若是那户部侍郎索性将事情捅出来追查,万一查到神矛局就不好了。

“没有,那些小厮奴才们,都是在半夜抓的,直接熏晕了他们,塞在麻袋里扛出去的时候他们都毫无感觉,连夜就都运走了,一路上都将他们蒙着眼睛,又将在府中搜出来的奴籍给了他们,此时他们怕是已经去寻找新的生活了。至于那些比较贴身忠心的、还有户部侍郎的妻儿,全把他们装麻袋里蒙着眼睛堵住嘴扔他们府的柴房了。”

董鄂瑾笑了笑。

他们此事办得真是干脆妥帖。

曹尼玛真不愧是绿林界的一把好手。

……

因为查不出所以然,皇上就权当是户部侍郎的不敬胡闹,因户部此时正需要人,便忍了他,只罚了他些俸禄,打了板子了事。

此闹事过去没两天,户部便发生了贪污大案。

十月二十四日,左副都御史祖允图疏参户部收购草豆舞弊。

经刑部审察,书办胡文思、沈遵泗供称:每年商人领银后有送户部堂司官的“公费”,银数帐册都存在商人金壁处。

经传问金壁,交出近三年的送银帐簿,内开得银堂官希福纳等、司官根泰等共六十四员。

刑部议应将得银堂司官全部革职拿问,尚书张鹏翮等虽无入己银,但其家人曾向商人要银,是否也应革职拿问,需要请旨。

康熙爷勃然大怒,却一直在隐忍。

一则张鹏翮为官清廉向来正气,二则水至清则无鱼,也不可打压得太厉害。

于是便颁旨表示:

【此案应由未得银的九卿共同秉公审理,本身不曾得银,家人得银的免革职拿问。】

二十五日,康熙爷在朝堂之上,谕大学士等人:

“希福纳等共侵吞银二十余万两,事已败露,实在可耻。朕反复考虑,终夜不能入睡,如果将他们审问,获罪的人非常多,姑且开自新之路,得赃人员在未审前若将自己所得银全部赔偿,就可免予革职拿问。”

多日之后,九卿等遵旨议奏:查自康熙三十四年户部设立办买草豆监督时起,至康熙四十四年止,得银堂司官共一百十二人,共贪污吞蚀银四十四万余两,连同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希福纳等吞蚀银二十万余两,均应勒限赔完,免其议处。

康熙爷沉默一番后,最后决定:“部院衙门乃本原之所,希福纳身为大臣,操守贪鄙,不能宽恕,应予革职。”

“嗻!”

……

九爷万万没想到那户部侍郎竟如此厚脸皮,明明家中都见底已是个无用之人了,却还跑到他府上威胁他,让他给钱。说他还有诸多能耐,若是这钱九爷不替他还上,他便将从前八爷党干的那些事儿全抖搂出来。

九爷最烦对付的就是这种蚂蝗一般吸血的人。

屁本事没有,架子到挺大,牛皮吹得还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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