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斯金德‐施文迪的主要工作,是保证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的领导不会忽视重要情报。他大部分时间在东普鲁土元首大本营工作,每星期向凯特尔和约德尔提供一次或两次情报,向瓦尔利蒙德提供情报的次数更少;他偶尔出席希特勒的形势会议。他从克鲁马赫尔那里得到了一部分情报,后者继续象以前那样工作。他继续强调前线间谍活动的效果,即使那项工作转归德国保安总局军事部领导以后也是如此。
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在领导着第三帝国最高情报分析机构的聚斯金德一施文迪,遇到了所有其他机构所遇到的同样障碍:他的情报遭到反对。他在战争末期才发现其他情报头子在战争初期就已经领教了的一个情况:希特勒虽然理会他的工作,但&ldo;多多少少是勉强的,因为他认为最后的胜利是确定无疑的,说敌人的力量强大,这是他不想知道的事情&rdo;。
22第三参谋官
军队打敌人,他们在战争中的整个目的就是消灭那些敌人。因此乍看起来,似乎指挥官主要考虑的是敌人。似乎他们脑子里反复琢磨的是关于敌人的情报,似乎情报官实际上控制着参谋部。
但是不论军队有多少关于敌人的情报,如果没有部队去打仗,就取不了胜。因此指挥官的主要任务是让部队进入阵地,指挥他们进行有效的射击。他的考虑和决定,针对他自己军队的问题的,比针对敌人的兵力和意图的要多得多。情报只是次要因素,一九四一年八月,当参谋总长哈尔德的军队胜利地长驱直入俄国时,他在同下级讨论后记在日记本上的一百五十条事项中,只有二十五条是专谈情报的,另外还有十一条部分谈到了情报。盟军在诺曼底登陆之后不久,在法国的德国高级军官之间的电话谈话,有二百零六次谈的是德国部队,只有六十四次谈的是敌人。同样,部队指挥官比情报军官更重要。难怪一位师长曾经说,如果一定要他选择的话,他宁可要一个优秀的上校来指挥他的三个团之中的一个,也不愿要一个优秀的情报参谋来为他的师工作。
原因在于指挥自己的军队远比了解敌军重要得多,作战总是支配着情报。而德国军队比别国的军队更相信这一点。
它不仅象别国的军队那样,认为情报同作战相比是次要的,情报只是为作出决策提供参考材料。它还明确地规定情报从属于作战。这就损害了别国军队参谋部的情报部门所享有的那种独立性。
德国军队在一九三八年颁发的第九十二号基本条例《战时参谋部工作手册》把情报工作的从属地位表达得最为赤裸裸。它首次指出:作战参谋处理德军作战问题,在司令官和参谋长不在时,可以负责一切。接着关于情报官即情报参谋的那一段的开头说: &ldo;情报参谋是作战参谋在判定敌方情况时的助手。&rdo;德国军队用另外许多更微妙但更加彻底的办法来进一步表明它对情报工作的轻视。比方说,德国军队同法国或英国军队不一样,它从来没有就情报工作出过一&iddot;本手册或条例,直到打了一年半仗以后才有。而当它发下条例时,这个条例又没有改变情报工作的从属地位。好象是为了赢得在仍然不信任情报工作的军队里对情报工作的承认,这个条例不仅肯定了传统的观点,而且过分强调了这种观点:情报参谋从属于作战参谋,在了解敌人情况时是作战参谋的助手。
估计敌人的情况,是司令官在参谋长或作战参谋的合作下所做的事情。
对敌方形势的判断, 总是来自指挥当局,而不只是来自情报参谋。
事实上,这个条例的意思是说,情报参谋只不过是对作战参谋大体上已搞清了的敌方情况补充一些细节而已。
这种情况代表了德军对情报工作的态度演变过程的中间阶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和平时期,德军没有指派过任何军官从事全面分析情报的工作。它只认为指挥官和作战重要。但第一次世界大战迫使德军在它的参谋部里接纳情报工作人员。在战后的和平时期,德军在所有司令部设立了全面分析情报的机构。不过它还没有完全放弃以前的看法。它仍然夸大指挥官的意志在透视战争的迷雾时以及进攻行动在澄清混浊的局势时所起的重要作用。这就使它不能把情报工作哪怕是在形式上摆在和作战平等的地位上:情报参谋和作战参谋协同工作,都向参谋长汇报。别的国家的军队就是这样做的。例如法军和美军规定情报参谋和作战参谋都直接受参谋长领导,把情报参谋排在作战参谋的前面,虽然在作战时,作战参谋的作用自然更加重要。德军不可能走到这一步。它设立了情报职位,但是将情报从属于作战。
这些情报职位设在凡尔赛条约允许德军野战部队的师和军司令部拥有的小小的参谋部内。情报官获得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已经统一的、在军一级就已经有的唯一的一个称号,大概因为情报是战前德军的一个始终存在的重要因素。这个称号就是第三参谋官,即情报参谋。后来一直都是这样称呼的。
由于情报工作受到抑制,它没有能成为一种完全独立的活动,德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就在一个主要阐述战术和参谋部工作等最重要问题的条例中,以一种含蓄的方式对它下了定义。这个条例就是第三百号条例‐‐《部队指挥》,是一部三百一十九页厚的灰色封面袖珍小册子,它被亲切地称作&ldo;弗里达姨妈&rdo;(&ldo;tante frieda&rdo;,取自&ldo;部队指挥&rdo;(truppenfhrungj的两个缩写字母t&iddot;f&iddot;)。这个条例为德军指挥官规定了行军,进攻、追击,防御和其他军事行动的基本原则。它说情报工作同指挥官作出决定有关联,指挥官根据他的任务和情况作出决定;他对情况的判断包括对他自己兵力和敌方兵力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