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晟将案卷展开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案卷讲的是一桩邻居间因口角纠纷而起的伤人事件,原告叫吴韬,被告叫张余,就是很普通、很无聊、很没有必要的一桩案件,最后被告张余被判打了十大板,赔偿吴韬的医药费一百九十钱。
赵晟不明白韩霁为什么让他看这种价值一百九十钱,等同鸡毛蒜皮的市井小案件。
看完后问他:
“什么意思?”
韩霁但笑不语,又递给赵晟另一个卷宗。
赵晟再看过,这桩案情也是邻里纠纷,原告告被告侵占他家田地中的一道沟渠,最终原告获胜,被告被打十大板,赔偿原告三百钱。
原告叫王四,被告叫张余。
赵晟将这份卷宗和先前看的那份卷宗做了个对比,发现原告不同,但被告的名字相同。
也就是说这两个案件告的都是一个叫做张余的人。
赵晟将卷宗合上,说道:
“唉,你发现了什么直说吧。”
韩霁将他先前摘出来的四五个案卷同时翻开在桌面上让赵晟看,从旁说道:
“这几份案卷很有意思,原告各不相同,但是被告全都是这个叫做张余的人。”
赵晟说:“那说明,这个张余是个不睦邻里的坏蛋?”
韩霁摇头:“殿下再看这些人告状的时间。”
赵晟看向韩霁手指的指向,韩霁说:
“这些五桩案子的告发时间前后相距不过三十二天。”
赵晟看过确实如此,不禁感慨:
“该说这张余人品差,还是说他够倒霉呢?”
短短三十二天里面,他居然惹上了五桩官司,桩桩都是被告,桩桩都是输了被打赔钱的结果。
韩霁说:
“非要说的话,那他肯定是倒霉啊。三十几天被告了五次,除了倒霉之外,难道不更像是有谁在背后阴他?”
赵晟点头:“确实如此。这么密集的被告状打官司,确实不太正常。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咱们无凭无据,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还能帮他翻案不成?”
要是什么惊天大案,赵晟的兴致还高一些,可这种邻里纠纷,就算费心劳力的帮他翻了又能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