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刚才在屋里就听到外面一直说采到很多榛蘑,但是万万没想到弄了这么多。
“看来松江村这边的日子,比我想象中好过多了。”
“嗐,还不都是你运气好,遇到我在这里。”秦恺峰笑呵呵道,“跟你一起被留下的那几个,怕是就不会这么想。”
“阿嚏——”
蹲在灶坑前生火的络腮胡猛地打了个喷嚏,把手里的柴火狠狠丢在地上。
“这鬼地方,这鬼日子……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四个人里居然没有一个会生火的。
之前还是找了个村里人,在人家的帮助下才把火点上的。
络腮胡用老金头叫人送来的粮食,煮了一锅说不上是饭还是粥的东西。
四个人就靠着这一锅东西吃了好几天。
今天锅里的东西都吃光了,又该做饭了,结果学着村里人的样子,还是怎么都点不着火。
高个子见状道:“我早就说了,咱们还是应该想法子跟村里其他流放犯多走动走动,了解一下该如何活下去。
“不然等村里送来的粮食都吃完之后,咱们难道就等着饿死么?”
另一个人听了这话,惊诧道:“什么?难道不是村里一直管咱们的饭么?
“这什么见鬼的流放,还不如被关进大牢里呢!
“好歹牢里还管饭,也不用自己生火做饭。”
*
秦家当初在京城的时候,还是吃过不少山珍海味的。
榛蘑自然也是吃过的。
只不过他们吃的都是干榛蘑,泡发之后炖鸡或是做菜,味道的确很不错。
但这鲜榛蘑,还真是第一次吃。
毕竟这里距离京城路途遥远,蘑菇这东西又很娇嫩,根本经不起那么长时间的舟车劳顿。
周氏按照老金头说的法子,切来点儿青椒,放了五花肉,炒出上尖儿一大盘子来。
还没端上桌,香味儿就已经很馋人了。
菜一端上桌,秦恺峰就率先夹了一筷子塞进嘴里。
鲜榛蘑十分嫩滑,带着自己特有的香气。
“难怪金大哥说直接放青椒炒就好吃,这玩意儿真是比肉还香啊!”
吃过一顿鲜榛蘑之后,秦恺峰变得非常热衷跟村民一起上山捡蘑菇。
第二天就又跟着老金头等人上山了。
不过这次参参就没有再黏着他非要一起去了。
头一天上山吸取的灵气,已经够她好好消化一阵子了。
秦恺峰虽然有点儿失落,但心里也清楚,不该经常带这么小的孩子上山。
这回上山,大家也是快到天黑才回来,虽说收货不如头一天那么多,但是今天遇到的蘑菇种类很多。
什么松蘑、冻蘑、粘团子、小黄蘑和趟子蘑,每种都弄到了一些。
秦恺峰回到家,把背筐里的蘑菇往炕上一倒,高兴道:“看,这么多蘑菇,咱今晚又能好生吃一顿了。
“金大哥告诉我,直接加点咸肉,一锅煮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