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拍拍她肩膀,「难怪我看不见,我从商,毋需灵感。」
英莉失落得要命,低下头来。
「算了,英莉,」玲玲安慰她,「市面上一千数百写作人,谁有灵感,谁有天份,还不都找到饭吃,安居乐业,何用狷介,何用要求过高。」
「我明白了,我彻底大悟。」英莉失声。
「你醒觉什么?」
英莉没有回答。
原来每一个写作人在开始的时候都得到过眷顾,之后,就得看自己的了。
她没有说出来,这个现象玄之又玄,不是做写作行业的人,根本不会明白。
不,不是做梦,她的确看见了那少女。
也许这是她们之间最后一次会面。
那一夜,她反而睡得很好,问题想通之后,心里十分平静。
她告了一个星期假,再次回到报馆,前后判若两人,刘英莉变成一个最最合作的记者,无论访问的对象是谁,都可以皆大欢喜。
一季以后,各人会指名道姓同编辑说:「我只愿意接受刘英莉访问。」
读者信件雪片似飞来,要求刘英莉有更多篇幅。
刘英莉连访问贩失走卒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老总给她一间小小办公室,让她有更清静的工作环境。
他报开始来挖角。
英莉同他们讨价还价,不是没有骄傲的,她第一次领略到什么叫做文章有价。
然后大老板知道了这件事,亲自请她到府上晚饭,加薪、升级、挽留,刘英莉大获全胜。
她成为文坛新生力军。
现在,她与老总老编平起平坐.有商有量,工作开始有乐趣。
她获得颇大的自由度,但,英莉想,目前的光景这样好,何必去改变它,何必犯险,顺势干下去,收获一定更大。
她猜得对。
接着的一年,她都没有再遇见灵感。
她开始觉得写作不过是一个习惯,不再需要灵感。
当然英莉想念她,不过,并非没有她,日子不能过。
刘英莉开始小说创作,写得不十分好,但是很多时候,文章卖的是署名,不是内容。
呵作品不能太差,无论如伺,一定要及格,但是签名起码值三十五分。
英莉太明白其中窍巧了。
她忙得不可开交,订单一直接到十八个月以后。
一日,自报馆出来,她走到停车场取车,是,刘英莉此刻已是有车阶级,而且,开的是欧洲小跑车,她甫打开车门,便看到对面站着一个白衣少女。
英莉的心大力跳动,她连忙扑过去。
那少女被她急促的脚步声吓一大跳,连忙戒备地转过身来。
四目交投,英莉发觉看错了人。
不,不是她。
「对不起。」英莉向那女孩子道歉。
那女孩瞪她一眼,迅速把车驶走。
英莉颓然回到自己的车子旁边,坐进驾驶位,伏在驾驶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