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不要帮忙?”
“帮谁?帮兰迪?那个混蛋都不愿意和我们合作,我们凭什么帮他?等等看,看捞钱小子怎么说,我觉得这事肯定没完,而且那些脚盆人也不对,你没看约翰的表情,好像有人杀了他的亲儿子一样。”
“那就给他们拱拱火,去把那些东西拿出来。”
托马斯挥了挥手,西斯立刻转身回了海军俱乐部,然后搬出了一个箱子,手上还攥着两把类似于击剑用的那种剑。
但这其实不是击剑用的那种剑,而是日耳曼民族决斗使用的‘轻剑军刀’
这玩意盛行在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首先在耶拿大学盛行。
决斗双方会被绑在支架上,或者由助手从身后按住肩膀限制行动,然后完全由手部力量挥舞刀剑对对方造成损伤。
这玩意不要命,但费脸,往往决斗双方都会在脸上留下一些难以愈合的疤痕,以彰显荣耀。
甭管输赢,你把我砍伤了,我脸上留疤了,我就荣耀。
当然比赛开始之后,双方会戴上护目,护颈,护胸,等等一系列的护具,友谊比赛,不要命。
可这玩意是日耳曼的传统,这帮美丽国人怎么玩起来了?
陈风站在人群最前面,搓着下巴,看着已经开始穿护具的兰迪还有那个空军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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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的年龄显然比对方要大个五六岁,但都是无所多岁,正是有一把子力气的时候。
托马斯指挥着几个海军的人,去充当助手,以防双方使诈。
对此陆军和空军的人都没有什么意见。
很快,双方的护具就穿戴完成了。
两人身后都站着一个海军的人,双手搭着肩膀,不让他们移动。
随即两人靠近。
二人把长剑立在了胸口,都恶狠狠的看着对方,然后剑碰在了一起。
托马斯拿出了一把小手枪,对着天上开了一枪。
双方立刻就开始借助手腕还有小臂的力量,转着圈的抖动手中的长剑。
噼里啪啦的声音顿时就在场中响起。
两把剑都有锈迹,托马斯也不知道从哪找来的,也不怕这两位破伤风死了。
尤其是正主,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剑生锈了。
“兰迪!兰迪!”
“约翰!约翰!”
此刻将军什么的身份似乎都被丢掉了,陆军和空军的人开始互相给自己人加油。
兰迪的剑似乎挥舞的更加快,更加有力,很快他就拿到了一血,剑在约翰的嘴角划出了一道口子,约翰的嘴角顿时就包不住牙齿了,开始往上翻。
但他依旧没有停歇,手上使的力气更大了,而且他是突然用力的。
兰迪一个没注意,就被对方挑在了腮帮子上,一道五六厘米长的口子就挂在了兰迪的脸上。
但兰迪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将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