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抬杠:&ldo;我们并不知道凶手的惯用手是哪一侧。你这么说仿佛很确定凶手就是左撇子。&rdo;
反方列证:&ldo;之前所有的女性被害人都是被左手持械杀害的。&rdo;
正方继续抬杠:&ldo;凶手为什么不可能是一个右撇子却左手持刀杀人呢?这比使非惯用手撬锁简单。&rdo;
反方也开始抬杠:&ldo;那为什么不可能存在两名凶手呢?现有的五起谋杀案,已经明确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模式。&rdo;
正方防守蓄势:&ldo;你是说有一个模仿犯?&rdo;
反方小结:&ldo;我是认为存在两名连环杀手,一个专杀女人的性掠夺者,另一个专杀男人,动机还不清楚。&rdo;
正方发问:&ldo;你说过有两种行为模式?&rdo;
反方乘胜追击:&ldo;池、方、许三案中,凶手左手持械,性企图明确,寻找目标的随意性强,情绪激亢,手段残忍却又稚嫩,遗留下很多可用以比对身份的线索证据;宋、彭案的凶手却成熟干练,同为入室作案,同为一刀割喉,同为右手持械,同为一根铁丝或曲别针就什么门都挡不住,同为谨慎地避开了所有监控装置,同为选择医生加害,同为不留指纹、足迹……完全是和洛卡尔过意不去‐‐这是个职业杀手,而且是个高手高手高高手。&rdo;
裁判暂停辩论接听电话:&ldo;喂?我操!你卖的海景房就是我盖的!我他妈买个屁!&rdo;
正方吹毛求疵:&ldo;两名动机与行为模式大相径庭的连环杀手恰好杀了五个左撇子?&rdo;
反方寸土不让:&ldo;杀宋、彭的这个人两次作案用了不同的凶器,或许今天他特意换了把锯齿折刀作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模仿犯的可能也成立。&rdo;
正方的坑越挖越深:&ldo;可要是职业杀手的话,这么做有意义么?难不成只是对锯齿状凶器的手感很向往?或者对那个性掠夺型连环杀手起了好奇心?&rdo;
反方傻乐着就往坑里跳:&ldo;听说好奇能害死猫,甭管他是不是&lso;拷贝猫&rso;,这家伙大概是想借机会混淆排查对象,制造点儿侦查障碍什么的,小儿科了。&rdo;
裁判乱入发问:&ldo;模仿犯?&rdo;
特约嘉宾扫盲答疑:&ldo;西方犯罪学界常使用的一种行为分类,就是指选择在某个知名连环杀手作案期间,使用类似的手段或对类似的被害人实施类似的侵害行为的谋杀犯。动机主要是致敬一类的,或者误导侦查方向。&rdo;
正方突施反击:&ldo;如果存在模仿犯,那就应该是个不小于三十岁的男性,右撇子,中等身材,熟悉凶手或那三起女性连环命案的情况,了解公安机构的运作流程,具备反侦查能力。&rdo;
反方冲昏头脑:&ldo;差不多,应该还可以通过更多的细节来缩小排查范围。&rdo;
裁判觉得不对劲儿:&ldo;要照这么说,大半个刑侦支队都有嫌疑。&rdo;
反方还在臭美:&ldo;包括您和咱一把局长,挨个儿排查呗。&rdo;
正方亮出底牌:&ldo;我倒不怀疑咱们公安系统的内部人员……&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