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中型皇明战舰的造价,高达3亿两。
材料成本没有那么夸张,主要贵在研发费用,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这次远征德里苏丹国,一共出动了三艘中型皇明战舰。
在景泰十六年10月,浩浩荡荡的南下。
再看奥斯曼帝国,当穆罕默德二世得知明朝要对德里苏丹国发动战争,最初的心情是欣喜若狂的。
可是,当他冷静下来,分析利弊后,就笑不出来了。
穆罕默德二世深知自家军事装备,与大明存在明显的差距。
那么问题来了。
覆灭德里苏丹国这场战争,奥斯曼帝国到底应不应该参与其中呢?
如果参加了,与大明联手灭掉德里苏丹国。
到时候,战争成果该如何瓜分呢?
首先,奥斯曼帝国距离德里苏丹国有很长一段距离,即便拿下了,也会存在难以统治的客观现象。
反观大明,人家的边境线就跟德里苏丹国接壤。
对于这个烫手山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舍弃掉,直接大大方方的说,不要了。
可这么做的话,会不会引起国内动荡?
说不好。毕竟军队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去打仗的。
赢,是肯定会赢的,但跟自己没有关系。
最后与大明瓜分领土,最大可能的结局就是,奥斯曼帝国不敢拿,一块地都不敢拿。
往好处想,哪怕拿了,迟早也有一定概率会被吃掉。既然如此,那我何必大费周折去出兵,去打仗呢?
往坏处想,万一在分赃的时候,与明军产生矛盾冲突。
最后人家明军开着钢铁巨兽上岸打自己,又该如何抵挡呢?
在政治上,无利可图的决策,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穆罕默德二世很有自知之明,“不要试图与强者讲道理。”
。。。。。。
那么问题来了,奥斯曼帝国不出兵可以吗?
也不可以。
因为之前口嗨得太狠,张口闭口就是要灭了德里苏丹国。
现在好了,情绪都到位了,真有机会灭了对方,然而自己却说到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