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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雷泽(第1页)

若得惊人艺,须下苦功夫

一朵娇羞的花儿,开在春风中,引来踏青游人的不断地赞美,但要知道,花儿如果没有经历种子最初的黑暗、破土而出的艰难,以及成长中所经受的风吹雨打,是不能开得如此娇美的。

只有经历过万般的磨炼,才能练就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磨出茧的手指,才能弹出惊艳的绝唱。要知道‘若得惊人艺,须下苦功夫”。着名科学家霍金就是很好的例子。

史蒂芬:威廉霍金,1942年出生于英国。但不幸的是,在他青春年少时,就身患绝症,然而他并没有被病魔击垮,反而坚强不屈,战胜了病痛的折磨,成为一位举世瞩目的科学家。

霍金从牛津大学毕业之后,就立即进入剑桥大学读研究生,这时他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卢伽雷病”。不久之后,霍金就完全瘫痪了,失去了行动的能力。1984年,不幸再次降临,霍金因感染肺炎进行了气管切开术,从那之后,他就完全不能说话,只能依靠安装在轮椅上的对话机以及语言合成器与人进行对话:但他仍然坚持学习,看书要依赖一种机器帮助他翻动书页,读文献时需要请人将每一页都一一摊开在书桌上,然后他自己驱动轮椅挪动着地逐页去阅读,即使这样,他也没气馁,坚持不懈。

霍金用我们常人无法比拟的毅力,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前进,最终成为世界公认的科学巨人。霍金在剑桥大学曾担任过卢卡斯数学讲座教授一职,他的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不仅在自然科学界引起强烈的反响,并且对哲学和宗教也有深远的影响。

勤奋出才能,勤奋出成果,成功必然要经历刻苦,刻苦是成功的敲门砖。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人们把我的成功,归因于我的天才;其实我的天才只是刻苦罢了。”所有伟大人物的言谈和行动,都告诉我们:“若得惊人艺,须下苦功夫。”我们也要认识到,付出不斗定有回报,但想要回报,就一定要付出。因为只有付出了,你才有机会,才有成功的可能。如果不思进取,害怕困难而不去付出,失掉的不仅是奋斗的乐趣,更是成功的机会。

我蜷缩在风起地的巨树下,湿透的银发还沾着星银矿石的碎屑。月光透过枝叶的缝隙,在我手背的伤疤上投下细碎光斑,像极了丽莎实验室里那些会发光的蕈类孢子。

"人类。。。为什么要做这种东西?"

沾着血迹的捕兽夹在草地上泛着冷光,锯齿状的边缘还挂着几缕灰白的狼毛。这个本该出现在奔狼领深处的东西,此刻却躺在蒙德城郊的苹果园里。右腿传来阵阵刺痛,但更让我烦躁的是空气中挥之不去的铁锈味——这味道会吓跑方圆五里的猎物。

树丛突然传来窸窣声,我立刻抓起放在膝上的大剑。剑柄处缠绕的兽皮还带着狼群的气息,这让我稍微安心了些。

"等等!我们不是坏人!"

金色头发的旅行者举着双手从灌木丛后钻出来,头顶漂浮的白色小精灵差点撞上垂落的树藤。我认得他们,三天前在达达乌帕谷见过,当时他们正在和丘丘人抢那个会爆炸的红色铁桶。

派蒙急急忙忙地挥舞小手:"雷泽?你的腿在流血!"

我低头看了看伤口,被铁齿撕裂的皮肉翻卷着,像被秃鹫啄食过的腐肉。这不算什么,去年冬天我的肩膀被冰霜骗骗花刺穿过,安德留斯说那伤口深得能看见骨头。

"死不了。"我把大剑插回背上的皮套,"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旅行者解下腰间的布袋,浓郁的草药味立刻钻进鼻腔。是丽莎常用来给我敷伤口的钩钩果混合霓裳花根茎的味道。他半跪在我面前,动作轻柔得像在触碰新生的狼崽。

"我们在追查盗宝团。"他的手指拂过捕兽夹边缘的徽记,那里刻着扭曲的蛇形图案,"这些改良过的陷阱能困住遗迹守卫,他们最近在蒙德城周边。。。"

我猛地抓住他的手腕。人类皮肤的触感让我想起雨后湿润的苔藓,温暖得不合时宜。"你说,陷阱是给人形机器准备的?"

派蒙吓得躲到旅行者身后:"是、是啊!上周他们还用这个抓住了三个愚人众先遣队员呢!"

松脂火把突然在远处亮起,杂乱的脚步声惊飞了树梢的夜枭。我的耳朵捕捉到金属碰撞的声响,十七个。。。不,二十三个成年男性,腰间都带着开刃的武器。喉咙里不自觉地发出低吼,这是狼群教我的第一课——面对威胁时,要先露出獠牙。

"快走。"我推开旅行者还在为我包扎的手,"血腥味会引来。。。"

"哟!这不是西风骑士团重金悬赏的狼崽子吗?"

满脸横肉的壮汉拨开灌木,他脸上的刀疤从右眼一直延伸到嘴角,像条丑陋的蜈蚣。我的瞳孔骤然收缩,这个人身上的血腥味比最凶残的野猪还要浓烈。他身后的人群发出贪婪的笑声,我能听见他们腰间的摩拉袋叮当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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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的剑突然发出清越的嗡鸣,青色的风元素力在剑刃上流转。他挡在我身前时,披风扫过我的鼻尖,带来塞西莉亚花的芬芳。这味道让我想起某个暴雨夜,丽莎把我从发狂的雷暴中拽出来,她的魔导书也带着类似的气息。

"小心!"

最先冲上来的盗宝团员突然僵在原地,细小的雷光在他全身游走。我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掌心跃动的紫色电光与旅行者的风刃纠缠在一起,在空中炸开炫目的元素火花。原来这就是丽莎说的"元素共鸣"。

战斗结束时,我的牙齿还咬在那个刀疤脸的护腕上。咸腥的血味在口腔里蔓延,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旅行者的披风破了三道口子,但他检查我伤势的眼神,和安德留斯舔舐幼狼伤口的模样如出一辙。

"你要进城。"他指着远处蒙德城的轮廓,城墙上的风神像在月光下泛着柔光,"伤口需要缝合。"

我想拒绝,但派蒙已经拽住了我的狼皮披风:"求求你啦!要是丽莎知道我们放你带着这么重的伤回森林,肯定会用雷电把我们做成烤肉串的!"

蒙德城的石板路硌得我脚底发疼。常年赤足行走在森林的厚苔藓上,此刻每一块地砖的纹路都清晰得过分。酒馆飘出的麦芽香气混着人群的汗味,让我想起暴风雨前闷热的洞穴。指尖不自觉地抠弄着腰间挂着的焦黑狼牙——这是北风狼王褪下的乳牙,能让我在元素暴走时保持清醒。

"雷泽?"旅行者突然停下脚步,我差点撞上他的后背,"要不要试试这个?"

他手里的玻璃杯盛着琥珀色的液体,泡沫正在慢慢消退。我凑近嗅了嗅,浓郁的苹果香下藏着某种危险的甜腻。这是陷阱,我的本能叫嚣着,就像那些裹着蜜糖的毒蘑菇。

派蒙已经抱着比她脑袋还大的酒杯喝得东倒西歪:"嘿嘿。。。这是迪奥娜特调。。。嗝。。。不会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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