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老虎小队的人,看到李麟面不改色的样子,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好大的臂力啊!”
“不错,挺好的!”
李麟弯了一半儿后,便停下了动作,满意的拍了拍弓身后,笑着点头道。将弓箭收好后,李麟想了想,又拿了一把刀。
之前,他倒是有一把剑。
剑是百兵之君,象征着身份和尊贵。
佩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主人的社会地位。
不过,若是论起砍人,专门为杀人而发明的刀还是比剑要顺手的多。
佩剑的人,有时候是在装逼。而佩刀的人,却都是一些刀尖舔血的人。
更重要的是,卷轴中近身格斗术,就是为刀而专门准备的。
“好用就行,咱这些人,找一把好武器,比找个好婆娘还难啊!哈哈!”
常命乐开了怀,笑着说道。
此时,他已经开始盘算,等这件买卖做完后,得找个什么样的法子,才能把李林留下。
用箭的修行者,百中无一。而像李林这么,随手仍块石头都能砸中人,准头力量都不缺的箭修,更是凤毛麟角。
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了。
看到常命那热情的摸样,李麟微微一笑。
他基本上能猜到,常命在想些什么。因为此时,他也在动常命的念头。
不过,此时,说这些显然为时尚早。
他笑了笑后,让阿雪舀了一碗汤,拿了几个馒头,递给了常命道:“常大哥,尝尝我家阿雪的手艺!”
我家阿雪?
一旁,阿雪脸红了一下,瞪了李麟一眼。
我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
而坐在阿雪身边的梁阿武,则听到少爷这话后,顿时一愣。
看了看李麟,又看了看脸红的阿雪,阿武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低着头,捧起玩呼噜呼噜的喝了起来。
一边喝,一边在嘿嘿笑着。
少爷是个好人,肯定会对阿雪好的。
常命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映了过来。
他哈哈一笑,接过碗后,笑道:“好,那我就尝尝弟妹的手艺了!”
说实话,在这之前,他也挺喜欢阿雪的。
今天还寻思着,怎么套个近乎,增进一下感情之类的。
不过,此时见阿雪已经是名花有主,这个心思,也只能扔掉了。
而且,看人家二人眉来眼去,郎情妾意的样子,他也知道,自己没什么机会了。
常命是个爽快人,典型的北方汉子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