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原话只是说他们无理取闹,还好意思来要钱,按着合同该他们赔钱才对。
“你们以为人家像你们这样能贪就贪,能钻空子就钻空子?你们以己度人,当然认为别人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和你们一样贪钱要赔偿,所以就不顾法律道德,去烧了狗舍,结果把自己烧得重伤,这不活该吗?现在好了,人家如你们所愿,就打官司要你们按合同赔钱,还告你们纵火,蓄意谋沙,我劝你们赶紧赔礼道歉,把事情平息了,让她们撤诉。”
然而调解员并不知道,拆家666已经给过他们机会悔改,当时的一阵冷风,就是警告这些人沙人放火属十恶不赦。但凡能听劝、听教的都已经退出保命,而闭耳不听劝阻,执意做恶的,当然自食恶果。
几人被烧的口不能言,只能发出嘤嘤呜呜的声音,听起来像愤愤不平的骂人,更像绝望的哀嚎。调解员就当他们是诚心悔改,反劝王家姐妹,拿了赔偿就不要再告他们了,还说他们已经只剩半条命怪可怜的,得饶人处且饶人。
然而拆家666却不依不饶,非要告。民事赔偿是民事赔偿,刑事案是刑事案。根据小世界的法律,纵火造成三人受伤的必须立刑事案。
这些人到别人狗舍放火,最后不小心把自己烧了,造成了三人以上烧伤。这种情况,以前还没有先例该不该立案,但狗舍主人坚持上告,证据充分,遇到公正严明的执法者,最后还是立了案。
最终依法判决,主犯十年,从犯五年。
很多人不理解这样的判决有何意义,但更多的明白人表示支持。法律就应该公正严明,不论是故意伤人还是误伤自己,纵火本身就是犯罪,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拆家666“呸”了一声,要不是她有证据,极力上诉,通过金手指找到公正严明的执法者,结果能立案?能惩治坏人?能以儆效尤,警告世人切勿以身试法?
呵,别忘了,这件事一开始就只定义为民事纠纷,派个调解员两边劝而已。
说起调解员,王家和调解员还有另一场调解,堪称和稀泥。
王四姐家装防盗网,约好给楼下一个老乡一万块包圆,那个老乡信誓旦旦的保证手续齐全。
结果上门的时候才发现,既没给工人买保险,用的安全绳也是自制的山寨货,他口中所谓的证件齐全只防盗网这个产品本身的证件齐全。
王四姐记得姐妹们的嘱咐,虽然新房只是四楼,但十来米也属于高空作业,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没有保险怎么行?
她直说工人一没保险,二没从业资格认证,坚决不做。但那老乡和负责安装的工人不肯走,说她这样违约是不行的,必须赔偿2ooo块违约金。
老乡说他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大,赚的很微薄,王四姐不能说不要就不要,这样对他不公平。还说只要产品质量没问题,其他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何苦花冤枉钱搞那些认证,羊毛还不是出在羊身上?
安装的工人也拍着匈脯保证自己从业多年,经验丰富,手工很好,装了这么多户防盗网,就从来没出过事。
王四姐执意不肯,也不肯赔2ooo块,是他们自己没有资格认证揽这个瓷器活,怎么能怪她违约?
但她婆婆趁她上班,竟然被老乡“动之以情”,又恐之以2ooo块的违约金,而允许了他们进门安装。
结果,悲剧了,安装工人从四楼掉下去,当场毙命。他以前的确没出过事,但这种事一旦出了,就是没有回头路的大事。
家属哭哭啼啼要说法,老乡已避之大吉,只有王四姐的房子逃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王四姐被闹得烦心,同意出两万,但不能再多,对方却不依不饶讨要她“丈夫拿命换来的钱,必须赔偿2oo万”。
这事属民事纠纷,调解员一边安抚死者妻子说“2oo万是城市居民的赔偿标准,农村户口只有7o万”,一边劝王四姐出于人道主义再加点赔款。看小说,630book。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