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这白肉就知道店家的厨艺功底不俗,苏蘅不由对这小店自制的腊味也有些许期待。
她点的是个腊味拼盘。
几种腊味细细洗干净,去除了外表多余的咸味。蒸碗内垫上小芋头条,将腊肉、腊鸡层层铺好,扣入碗中,倒一点方才煮白肉的汤,放点白糖,大火蒸透后便可以吃了,十分简单。越简单的菜越考验食材的原味。腊肉咸鲜浓郁,腊鸡油光透亮,蒸过丝丝嫩软入味,连鸡骨头也能吮出味道来。
一尝那粗粗的芋头条,被油汤浸得咸咸糯糯,比肉还好吃。
苏蘅饿极了——本来就饿,看见这么多下饭菜更饿——一边扒饭一边赞叹:“农家菜太好吃了,难怪那么人乘车骑马来吃!”
吃起来大家也不怎么言语,因为这菜真是太香了。
吃饱了,慢悠悠地接过薛恪盛好的咸菜笋干汤小口小口喝,苏蘅这才不好意思地问:“你不吃么?”
薛恪并不回答,只淡淡地笑,觉得她可爱极了,“我本以为你吃惯了府中宫中精致吃食,不会喜欢这乡野粗菜。”
苏蘅眨眨眼,认真疑惑道:“你是不是在心里偷偷觉得我是个好吃懒做的人……”
见薛恪那样淡然笑着看自己,目光相触,她又有点不好意思,正色道:“有些时候,粗糙朴拙的本味本来就胜过一切苦思冥想出来的调味,就好像……像粗服乱袍的民间美人有时候比穿着金缕衣的妃嫔更打动人!”
苏蘅有点得意,为自己想出这个比喻沾沾自喜。
不过道理的确如此。她前世便已经是这样想的了。
同是黄蓉的菜,比起在火腿里嵌进二十四个豆腐丸子,开膛破肚裹了黄泥烧得金灿灿香喷喷的叫花鸡显然更加诱人食欲。同样是羹汤,比起别出心裁的樱桃荷叶汤,架着松枝烤得流油的野猪腿和随手煮的獐肉羹质朴无华,却显然更为诱人食欲。1
“其实想想,”苏蘅吃饱了,就这暖烘烘的火盆,开始漫无边际掏心窝子讲话,“如果不是官家赐婚,我原先从没想过嫁人,也没想要入宫。”
“那你原先是如何想的呢?”薛恪勾起唇角。
“先拖到二十岁,再推说自己身子不好不能嫁人就是了。找个借口搬出公主府,去汴京或洛阳的郊外山脚住下,种种菜,养养鸡,遛遛狗。”苏蘅说得起劲儿了,越想越高兴,“或者,游历华夏,走走逛逛,我穿到这里……我的意思是……我长在汴京许多年,还从没出去见识过呢!”
“到那个时候,我大概会天天吃这般粗茶淡饭,活到八十八岁,想来也好得很。”苏蘅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薛恪点点头,笑容转淡,“是很好。”
她一向是这样的女子,聪慧通脱,即便没有他,依旧能过得很好。
这样就好。
苏蘅忽然想到什么,便问薛恪,“清明、寒食、授衣都未见你去祭拜先祖,是不是临川太远,回去不方便呀?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今年便早点准备上,兴许能回去一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