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他怎么会看到这般。
余念装扮成毛茸茸的小动物,正缓缓向他走来。
红色鼻尖的小鹿,脸是熟透的番茄。
上半身的影子落在光亮的地砖上。鹿角箍与短融为一体,翘起的尾巴藏在阴影里,随着行动飘摆晃动。
尾巴不能说话,但会魅惑人。
小鹿所用的布料有限,四肢和腰遮不全。双手腕和右脚腕格系一条铃铛,颈前也有一颗。唯独右脚腕,留着根水晶脚链。
铃铛随肢体摇动,撞击着空气里的风。余念的影子不断拉长,一步又一步,走进梁颂晟的世界里。
像个自投罗网的猎物,丝毫没有意识危险的来临。
余念有点晕了,仅能稍微保持清醒。
梁颂晟的瞳仁直直盯着他,比正午太阳还热烈,像是要把他吞掉的狩猎者。
余念害怕,但不想逃。
就算他是猎人,也是自己的猎人。
余念主动站在猎人面前,摸着身后的尾巴,“梁先生,哎嗯……!”
身体被猎人挟持,轻易抱到了腿上。
他的身体覆盖在手心,被猎人盯脸,被猎人缠腰,被猎人粗鲁触碰尾巴,从尖端到股沟周围。
猎人的手掌太烫了,灼伤了皮肤,紧张得抖。猎人眼神里有霸占者的强势,他不仅想摸,还想把他生吞活剥。
“怎么穿着这样?”
梁颂晟鼻息间有葡萄味的酒,是猎人迷惑猎物的工具。
余念抬手,铃铛跟着动,抓住他的衣领,“不喜欢吗?”
“喜欢。”梁颂晟握住他的手腕,指尖晃动铃铛。
“铃铃铃,铃铃”
清脆且有穿透力,不像铃音,是愉悦即将来临前的呼吸。
声音是情愫的催化剂,余念并拢腿,“我困了,想上楼。”
软绵绵的小鹿被抱到床上,他很乖,没撒手,任人摆布。
梁颂晟揉捏鹿耳朵,“要洗澡么?”
余念慌张难安,“等、等一下。”
卧室没有灯,昏暗中能识别梁颂晟的面部轮廓。
余念蜷缩的腿放下又收起,他仰起下巴,他寻到了喉结的位置,闭着眼,轻轻吻上去,“梁先生,生日快乐。”
“谢谢。”
余念勾着他的脖子,总舌尖找到了喉结。网上说,这是男人敏感的区域。
果然只试了两次,梁颂晟的呼吸开始不安分,抓他的手越来越紧。
余念收回下巴,用牙齿咬开衬衫上的纽扣。
一颗,两颗,三颗……
每咬一颗,舌尖就在扣子周围舔一下,衬衫湿成了半透明,所有区域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他还不甘心想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