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因为他给我包扎伤口的手法。”黄粱放下碗筷,转头看向被街灯照的灯火通明的窗外街道,“他给我包扎的手法十分专业,而他当初是一名医药销售,他是张敏手把手教出来的吧,张敏已经去世六年了,而吕峰仍清楚地记得该如何干净利落的包扎,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他心中其实一直留存对死去妻子的记忆吗?”
“恋恋不忘。。。”
“是啊,而且吕峰应该一直有佩戴戒指的习惯。”
“啊,你见过他佩戴婚戒?”张芷晴惊讶的问。
“没有,但我有看到过他手指上的细痕。如果他已经有六年时间没佩戴过戒指的话,痕迹不会那样明显。我想吕峰平时应该有偷偷拿出来戴吧。在没有别人在场的时候。”
“好吧。。。”张芷晴叹了口气,“人生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搁哪儿学的?”黄粱嫌弃的问。
“从臭大叔嘴里啊。”
“我就知道,离他远点儿诶。”
“臭大叔可比你强多了。”张芷晴撇撇嘴说道。
“比我强?你这就有点侮辱人格了吧。”
张芷晴数着手指头说:“虽然臭大叔人丑、嘴臭、抠门、猥琐——”
“你是在背贯口吗?”
“——身上毛病一大堆,但是他纯情啊。”
“纯情?”黄粱险些恶心到干哕,“大王纯情?!”
“对啊,他这段时间一有空就去陪李惠子,人家这才叫柏拉图式恋爱。”张芷晴向往的说,“美女与野兽啊。”
黄粱小声嘟囔道:“应该是铁公鸡与药罐子。”
“别乱说话!”
“行行行,我错了还不行吗?芷晴,明天你有时间吗?”
“你要干啥?”
“陪我去买双鞋吧。”
“买鞋?”张芷晴惊讶的问,“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你竟然还会主动买鞋?”
黄粱微微一笑:“不穿,留作纪念。”
“好吧,看来这鞋便宜不了。”
“两千多的登山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