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声情并茂,但不知为何,那个女人的眼神却显得木然。
就像一个木偶。
时髦男子走进了巷子里,来到了那个黑人的尸体旁边。
他蹲了下去,在尸体上拍了下道:“嘿,今天过得怎么样,兄弟?”
尸体突然抬起了头,黑焦的眼眶朝向男子,竟然开口:“还不错,哥们。”
“我刚抢劫了一位女士,结果被一个家伙杀掉了。”
“啊,这么说我死了吗?”
“那我现在是怎么一回事?”
时髦男子笑了下,站了起来,他的身后隐约出现一道影子。
那个影子披着斗篷,手持镰刀。
黑人像是感觉到什么,叫了起来:“你是,你是”
“嘘。”
时髦男子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前:“别激动,现在我问你答。”
“杀死你的家伙长什么样,你还记得吗?”
“他是个男人,金头发,蓝眼睛。”
“眼神很冷漠。”
“穿得很奇怪。”
“他在背后系了条红色的披风,身上穿着类似某种金属的制服,我还以为他是个去参加化妆舞会的小丑。”
脑袋上开着两个洞的黑人仔细描述着。
时髦男子一边听一边点头:“金发蓝眸,红披风,很醒目的标志。”
“我知道了。”
“你可以走了。”
黑人发出一声疑问:“什么?”
然后尸体就摔在了地上,接着像死了很多天一样,血肉飞快腐烂,有些地方已经开始露出白骨。
时髦男子走出巷子,回到他的跑车上,笑了声道:“只受到48小时的惩罚,看来我这个‘兄弟’也是位神明啊。”
“我得在两天内找到他并杀了他,不然的话,拖下去恐怕会很麻烦。”
“让我想想看。”
“我要怎么做,才能够在哥谭市这种大城市里找到一个人?”
“如果我是他的话,肯定会躲起来,先熬过48小时再做打算吧?”
“真是头痛啊,要不,让整个哥谭市的人全死掉算了。”
“当海水退去,水下的礁石也就无从藏身了,不是吗?”
“啧,我真是个天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