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这么精明,临敌经验这么丰富的人,实在没有理由犯上这种致命的错误。
莫非他突然想起自己只能再活三十几天天,等的不耐烦,索性就趁这个机会,拼掉这条命算了。
张沧澜虽然敢拼命,不要命,萧晃却不敢要他的命。
任无情并没有命令他杀张沧澜,他绝不敢杀张沧澜。
因为那往往就要赔上他自己的一条命。
所以一发觉张沧澜的胸膛撞向自己手上的刀锋,他已就吓了一跳。
好在,萧晃在刀上已留有分寸,连忙将刀带开。
他只当张沧澜是被自己的第三刀逼入了这一条死路,万想不到张沧澜是自己闯入来,看似在拼命,身形那一拧之后还有一个变化,刀即使没有带开,亦未必能够砍上张沧澜的胸膛。
那一个变化的目的当然在闪避砍胸膛的那一刀,现在刀已带开,就变了多余。
所以张沧澜并没有施展那一个变化。
像他这等高手,又怎会做这种多余的事情?
他施展另一个变化。
刀仓促带开,萧晃的面前便有了空隙。
张沧澜抢入这个空隙,挥动忘情剑柄,痛击萧晃的脸。
“砰”一声,萧晃最少飞出了一丈,虽然还没有倒下,左半脸却已肿了。
张沧澜一剑打出,整个身子亦标前了半丈,左右脚一转,斜踩子午马,右拳正收回,耳边就已听见哧的一声异响,眼角同时瞥见一道剑光凌空飞来。
这次,任无情虽已走近,却不再看种无忌一眼。
剑光迅急,剑势毒辣。
任无情的毒剑又已出手。
五尺青锋闪电一样飞击张沧澜的胸膛要害。
听他方才的说话,本是要萧晃生擒张沧澜,自己擒住种无忌,再重刑迫供。
可是看他这下的出手,分明一剑就想将张沧澜击杀。
他并不是一个三心二意的人,只不过他已看出击杀张沧澜比生擒种无忌更简单。
对付犯人,他向来就喜欢采取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一个难以生擒的犯人,要逃走的话也一定很容易,这种经验他已经有过一次。
只是一次。
一次在他来说已足够,那一次之后,对于难以生擒的犯人,他就开始实行那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不怕,杀错好人,他只怕走脱了犯人。
杀错好人,对他并没有影响,走脱了犯人,却又要他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
他不同于成钢。
成钢宁可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也不肯枉杀一个好人。
任无情却是宁枉毋纵。
所以他如果杀掉一千人,枉死的就算没有九百,也有八百的了。
这十年之间,他杀的人岂止一千。
再枉杀一个张沧澜,在他又算得什么?
剑一闪即至。
快,狠,准,毒!
长白剑派任何的一剑在他用来都无不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