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5。《孟子。滕文公下》引《书》:“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王氏:显哉,承哉,赞美之词。丕则发声也。字通作“不”。《诗。清庙》:“不显不承。”《传》云:“显于天矣,见承于人矣。”则“不”为发声可知。《笺》乃云:“是不光明文王之德与?是不承顺文王之志意与?”失其意矣。赵《注》训“丕”为“大”,亦失之。
按,孔传:“叹文王所谋大显明。”“言武王业美,大可奉承。”杨伯峻《孟子译注》:“丕,大也。”俞敏否定此例,详见例48。
例17。《逸周书。皇门》:“丕承万子孙。”
按,孔晁注:“丕,大也。”
例18。《逸周书。祭公》:“公称丕显之德。”
例28。《大雅。文王》:“有周不显,帝命不时。”王氏:《传》云:“有周,周也。不显,显也。不时,时也。”则“不”为语词,犹如“有”为语词也。《笺》乃云:“周之德不光明乎?”“天命之不是乎?”失之。此“不”字与训“弗”者不同,不必增“乎”字以足其义也。
按,马瑞辰(1782-1853)《毛诗传笺通释》:“时读为蒸。蒸,美也。”俞樾(1821-1907)《群经平义》同说。《小雅。扮弁》毛传:“时,善也。”此及以下各例都是“不”通“丕”,意思是“大”之义不能泯失。
例29。《大雅。文王》:“凡周之士,不显亦世。”王氏:《传》解为不世显德乎。失之。
按,应是“不显”即“丕显”的惯例。
例30。《大雅。文王》:“世之不显。”王氏:若解作“不显乎”,则与“之”字文义不相承,以是明之。
按,“之”字是主谓之间的结构助词。“不”字无论怎样解释,都与“之”字没有关系。“之”字无从说明“不”是助词。
例31。《大雅。文王》:“其丽不亿。”王氏:犹如:“子孙千亿。”
按,犹如说子孙大亿。后世“巨万”与“大千世界”的说法由此而仿。王氏犹如“子孙千亿”解释的“千”,实际就是根据“不”即“丕”而来。
例32。《大雅。大明》:“不显其光。”王氏:《传》云:“然后可以显其光辉。”则“不”为语词。《笺》解为“不明乎”,失之。
例41。《大雅。韩弈》:“不显其光。”
例33。《大雅。思齐》:“不显亦临。”王氏:《传》云“以显临之”,则“不”为语词。《笺》乃云:“有贤才之质而不明者,亦得观于礼。”或又解为幽隐之处。此皆误以“不”为“弗”,故说之多歧。不知“不显”之“不”语词,与他处训为“弗”者不同也。又案“亦”字词语,与“亦既见止,亦泛其流”中同。非谓显固临,不显亦临也。
按,“亦”是“以”的通假,犹如“而”:大显而临。“亦既见止,亦泛其流”中“亦”字位在句首,才是助词。
例40。《大雅。嵩高》:“不显申伯。”王氏:《传》云:“不显申伯,显矣申伯。”则“不”为语词。《正义》云“岂不光显申伯乎”,失之。
按,《传》是解释句意,排除“不”表示否定的误解。《正义》则是由于未明白“不”通“丕”。
例46。《周颂。维天之命》:“于乎不显。”
例47。《周颂。烈文》:“不显惟德。”王氏:不,发声。《笺》解为“不勤明其德乎”,失之。
例48。《周颂。执竟》:“不显成、康。”王氏:“不显成、康”、“于穆清庙”、“伊嘏文王”,词皆在上。
按,“于穆清庙”、“伊嘏文王”,句首的“于伊”确实都是助词。但不能证明在句首的“不”也是助词。
杨树达《词诠》“丕”字条、“不”字条,都有“语首助词,无义”和“语中助词,无义”两种用法。“不”字条并说:“按古‘不’‘丕’通用。‘丕’为无义之助词者甚多,故‘不’亦有为助词而无义者。”两条的例句即取自王氏。是认为“丕”字独立的有助词用法,“不”的助词用法则是通假意义。这与王引之的说法又相反。而“不”字条又说:“惟王氏《释词》于此例所收太广。……故今约举数例,读者于此当审辨之。但没有讲如何辨析是或不是助词。
俞敏《经传释词札记》对于属于此类的例2、13、15、17、18、45等都同意是助词。但又说:王氏把“不、丕”定成“发声”,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一切事情都有个限度。超过限度,咒儿就不灵了。……要是把古注一切用“大”释“丕”都当作胡说,那就超过限度了。《大诰》有“丕丕基”(明按,见“天明畏,弼我丕丕基”句),总不能说添前字用两次吧?要承认里头有一个当“大”讲的,那么《孟子》赵注把只用一个“丕”字的讲成“大”(明按,指例15)怎么就一文不值了呢?
但也不能指明怎样才能把握合理限度。俞敏又说:自从宋朝人研究金文以来,古文字用“不显”代替经典的“丕显”这个现象已经是“尽人皆知”了。毛传把好些“不”字讲成虚词(添前字)也得着多数人承认了。wolfenden在tibeto-burmanlinguisticmorphology(1929,london,p。26)里说:“b-是代表重说主词的添前字。……b-……用在及物动字上。”(p176)
这就是俞敏所谓“发声”说“有一定道理”,但这个道理不能用于汉语。因为外语的那种现象是构词时前加字母b而不参加词义,b固定在词中,没有游离性。而古汉语的发声则另是措句时可有可无的助词,不是构词现象。发声词如:夫、若、曰、曰若、唯、惟、维、伊、云、载、之、言……等等(详见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它们的声母却都不是b。
又,于敏说“不”“丕”作为发声,已经是“尽人皆知”了;得着多数人承认了。但是,现在的古汉语虚词专著都不采取这种解释,仅是《辞源》采取了“丕”的助词解释,《汉语大词典》采取了“不”“丕”的助词解释,也有被个别性的古文注释采用的。
例52。《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王氏:《多方》曰:“降显休命于成汤。”
按,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对此句注:“丕,大也。”
例55。《左传。昭公三年》:“味旦丕显,后世犹怠。”
按,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对此句注:“言凌晨即起,可以大显赫,而后世犹懈怠不为。”
第二类,例句实际是反问句,“不”字是否定副词的常义。
反问句的实际意思是强调肯定,语气是上扬的,现代以问号传示。“不好?=好”。古代没有标点符号,反问句容易误解成否定句,所以古注特有“不好,好也”之类的表述。这是疏通句意,排除误解,而不是训诂词义。如果认为是发声而要解释,自然应是“不,发声”之类。上文所提到的那些发声,都是古注直接明确说了的,为什么对于“不”“丕”,古注竟然没有一例直接明确的说明是发声呢?王氏疏忽这种情况,按照“不好=好”,于是误说“不”与通假的“丕”都是发声,把反问句当成肯定性叙述句。共有十五例。
例1。《尚书。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王书:某氏《传》曰:“我生有寿命在天。”盖“不”为发声。“不有命在天”下,不须加“乎”字以足之。《史记。殷本纪》云:“我生不有命在天乎?”失之矣。
按,某氏《传》的“我生有寿命在天”,就是把反问的手段更换成表示肯定的目的。司马迁就是把反问的语气用“乎”字更明显的表示出来。王书逻辑是:反问句句尾不能有疑问语气词“乎”。杨树达《词诠》:“如《书。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明是反诘语气省去‘乎’字者,《史记》有‘乎’字,是其明证;而王氏必谓为误。
杨树达眉批(明按,对《经传释词》此例的眉批)说:“此为省助词‘乎’字,非发声。”非常中肯。语言里反驳他人的话可以用反问。我有一次跟人下棋,吃了对方一块棋。事先旁边有人说了句什么。对方抱怨说话的:“你不说他看不出来”!说话的说:“他看不出来?”这就是反问。重要在句调上。可惜殷末还没有录音磁带,王引之也挖不出来了!下文《逸周书。大匡》曰:“二三子不尚助不谷?”也该归在这里。还有《晋语》的“君不亦礼焉?”《孟子。公孙丑》的“虽褐宽博,吾不惴焉?”也一样。(p175)
例16。《逸周书。大匡》:“二三子不尚助不谷?”王氏:孔晁注:“不尚,尚也。”
按,“不尚,尚也。”此类格式的注解应当是解释句意是反问,并不是解释词义。俞敏认为此是反问,参见例48。